《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從2001年9月起試行,是國家為進一步貫徹第三次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和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議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推進幼兒園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幼兒園教育質量的綱領性文件 《綱要》指出,幼兒園的教育內容是全面的、啟蒙的,可以相對劃分為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五大領域,也可作其它不同的劃分。各領域的內容相互滲透,從不同的角度促進幼兒情感、態度、能力、知識、技能等方面的發展。